
1. 火源控制
防爆工具:必須使用銅質或鈹青銅等無火花工具。嚴禁使用普通鋼制工具。
防爆設備:所有進入危險區域的臨時電氣設備(照明、開關、電動工具)、通訊設備(對講機、手機)必須是 “防爆型" 并處于完好狀態。
人體靜電:所有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服和防靜電鞋,并在進入作業區前觸摸人體靜電消除器。
火星控制:動火作業前,清除動火點周圍至少10米范圍內的可燃物,并用防火毯覆蓋或隔離無法移動的設備、管線。
2. 電氣安全
臨時電源:電源應從危險區域外接取,配電箱應設置在安全區。臨時電纜需有防機械損傷措施。
接地與接零:所有設備外殼、臨時配電箱必須可靠接地。
照明:確保作業區域照明充足,使用防爆燈具。
3. 人員與監護
專人監護:動火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必須設專職監護人。監護人不得離開現場,必須熟知應急程序,并配備可靠的通訊和滅火器材。
安全交底:施工前,必須向所有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,告知作業風險、安全措施和應急逃生路線。
個人防護:根據作業風險,正確佩戴安全帽、防護眼鏡、防護手套、呼吸器等個人防護裝備。
上一篇 : 沒有了
下一篇 : 爆炸危險區域施工前的風險分析